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9月27日
智能身份證
*
舊身份證10月16日起失效
*
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今天公布,所有在2003年6月23日前發出,出生年份是1958 - 1969年的舊身份證,由2006年10月16日起失效。

 

     這些年齡組別的居民,大都已在指定換證限期內辦理換領手續;仍未換證的合資格人士,應立即前往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

 

     除非舊身份證持有人根據《入境條例》已喪失永久居民身份,否則,他們在香港的居留權,不會因當局宣布舊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

 

     任何人士如沒有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判罰款5,000元。

 

     舊身份證持有人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1927年或之前出生人士的換證期已由9月4日起展開,各長者宜由家人、親友,或長者活動中心╱護理中心的職員或義工陪同換領智能身份證。為免長者舟車勞頓,他們可授權年滿18歲的人士代領新身份證。

 

     若長者、失明人士及體弱人士認為,依照換證計劃申領智能身份證可能損害其健康,可以書面形式向人事登記處處長申請豁免換領新身份證。

 

     有關「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的資料,可瀏覽這裡,或致電2824 6111查詢。


返回頁頂
* 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