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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25日
航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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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港口收費下調增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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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提出5項建議,提升港口及航運業提升競爭力,收費規例和修訂規例的草擬本擬於10月或11月提交立法會,預期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實施;估計新收費令政府收入每年減少約6,090萬元。  

 

     5項建議為:推出多次入港許可證,以簡化內河船申請進入香港水域的程序和減低許可證收費;調低遠洋輪船的港口及燈標費和本地船隻的牌照費;闢設新碇泊區,藉此提升中流理貨能力;調低遠洋輪船的碇泊費;以及引進香港註冊船舶噸位年費豁免機制。 

 

政府收入年減六千萬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估計,5項措施政府收入每年減少6,090萬元。然而,根據「香港港口規劃總綱2020」研究指出,每公噸使用本港港口服務的集裝轉運貨物及直接集裝貨物,可分別帶來135元及193元的經濟利益。

 

     假設1艘載有數個貨櫃的內河船每月多來港1次,這艘船帶來的經濟利益便超過簽發多次入港許可證的總成本;再者,估計以往每月來港3 - 4次的內河船,將傾向申請多次入港許可證,因而令香港的貨運量增加。

 

     而且建議豁免繳付噸位年費有助推廣航運服務業,並維持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港口及牌照費減5%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提交予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去年約有117,500艘內河船來港,貨貨處理量合共650個標準貨櫃,佔總吞吐量的29.6%。

 

     建議的多次入港許可證有效期為1個月,期內持證內河船最多可來港10次,每次最多停留兩天。

 

     該局建議調調遠洋輪船的港口及燈標費約5%,即每100噸54元;以6,500噸的遠洋船而言,每次來港可因而節省約200元。

 

大小磨刀洲設新泊區

 

     本地船隻牌照費也同時調低5%,若這項建議付諸實行,每艘大型載貨躉船每年可節省約600元牌費。

 

     該局指出,在本港水域增設新碇泊區,可提升中流理貨能力;考慮的地點包括大小磨刀洲。

 

     為吸引更多遠洋輪船來港裝卸貨物,該局建議調低遠洋輪船的碇泊費。建議按時收費,停泊港內為每小時每噸2仙,而在港外停泊則每小時1.5仙,但首12小時免費。

 

     該局估計,以1艘6,500噸的遠洋輪船而言,如在港內碇泊兩天,新收費為4,600元,每程可節省約1,500元。

 

引進註冊費豁免機制

 

     引進香港註冊船舶噸位年費豁免機制的建議,旨在鼓勵船舶長期在港註冊,以及把香港船舶註冊發展成優質船舶名冊。截至今年5月,香港註冊船舶的總噸位約2,800萬噸。

 

     該項建議讓持續在港註冊的船舶,每兩年可獲豁免6個月的費用,但有關船舶必須在這兩年期間沒有被扣留的記錄,而且船東在標準租賃協議中,訂明香港為可選擇的仲裁地。

 

     建議如獲通過,當局將根據擬於《商船(本地船隻)條例》下訂立的收費規例,和其他適用於遠洋輪船的現行法例,付諸實行。

 

     收費規例和修訂規例的草擬本擬於10月或11月提交立法會,預期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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