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通訊事務管理局是負責規管電視服務的獨立機構,決策局不宜干預其運作。
蘇錦樑今日對傳媒說,通訊局多次表示願意與香港電視溝通和解決問題,已邀請王維基月底參與該局的會議。現時有不少渠道讓雙方就規管和技術事宜直接溝通,當局不應干預。
他指,當局2007至08年諮詢後定出規管框架,網上電視的規管較寛鬆,流動電視亦類似網上電視,兩者都不受廣播條例規管。
但「入屋」的電視所受規管則較嚴謹,包括節目內容、技術和資金等,以保障兒童和青少年,並確保持牌者具提供服務的能力。
他表示,當局的政策和法例一致而清晰;如流動電視持牌者超出流動電視範圍,提供「入屋」電視服務,則受廣播條例規管。他以高速公路和馬路為比喻,指流動電視發展空間寬闊,像高速公路,但持牌者另走馬路,則須接受相關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