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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指港視需領電視牌

2014年03月11日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表聲明,指香港流動電視網絡計劃轉換傳送標準,令本港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觀眾接收到其流動電視服務,因此須按廣播條例領有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牌照或本地收費電視服務牌照。

 

通訊辦表示,港視持有的綜合傳送者牌照只供移動地點使用,牌照亦指明不可提供任何固網和其他須領牌服務。

 

聲明指出,中移動子公司採用的多媒體廣播標準(CMMB)和港視擬採用的數碼地面多媒體廣播(DTMB)不同,兩者不能比較。

 

就聲稱指前電訊管理局局長已透過資格審查批准城市電訊採用DTMB標準提供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澄清,該資格審查沒有審核申請人建議的服務或傳送標準,更遑論作出批准。

 

聲明強調,前電訊管理局局長在有關公告表明,頻譜競投和批出的牌照不應被理解為授權該成功競投人可提供任何受其他條例規管的服務。

 

通訊辦正透過律師與港視處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