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表聲明,指64QAM是現有電視廣播標準常用的技術參數,該技術設定並非如香港電視聲稱屬商業敏感資料,而港視1月提交文件時,亦沒有把該資料列為機密或商業敏感類別。
聲明表示,港視投訴所涉的商業敏感資料,相信是指通訊辦3月13日在背景簡介會上解釋港視按數碼地面多媒體廣播選用的技術參數(例如64QAM)不宜用於流動接收,只宜用於在固定位置接收。
聲明指,通訊辦當時回應傳媒問及從甚麽跡象顯示港視有意提供服務作為住所固定接收,因而只提及64QAM。
通訊辦強調,按目前所得資料,無法證實兩間電視台違反電訊條例,因此港視指控通訊辦沒有向無綫及亞視執行電訊條例,其實並無根據,而通訊局亦沒有行使任何酌情權。
對於港視聲稱難以提供不違反廣播條例的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重申,DTMB以外的傳送標準,例如數碼視像廣播(DVB-H)或中國移動多媒體廣播(CMMB)標準,均為可行方案。使用有效技術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加密技術,亦屬可行。
通訊局秘書處正按港視要求,安排該公司於3月的定期會議上,就流動電視服務事宜與通訊局會面並作出口頭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