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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奉行司法獨立

2015年09月15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指,香港司法獨立,此乃法治精神和法治傳統的關鍵部分,他和特區政府會繼續奉行司法獨立,不干涉司法運作。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表示,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上周六就《基本法》發表的演說,並沒有說行政長官的權力凌駕司法機關或立法會,有當日不在場的人在張曉明的發言稿公布前已作出批評,是斷章取義和誤導。

 

梁振英說,張曉明當日講的是制度,包括香港的政治體制和法律,而不是個人,其演辭至少有兩處地方提到司法獨立,並引述《基本法》相關條文。
 

梁振英又指,香港情況較特殊,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這些都是其他國家沒有的。在高度自治的前提下,特別行政區作為地方政府,是沒有完整的行政權和立法權。他質疑在這種情況下,是否能夠硬套其他國家三權分立的概念。

 

他說,根據《基本法》,特區政府是行政機關,而非外間廣義的,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的政府,這些市民可以詳細研究。梁振英認為社會關心這件事是好的,但前提是要全面參考張曉明當天的講話和了解《基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