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兩周前,添馬艦興建新政府總部的撥款申請,獲立法會議員支持,通過撥款,按計劃新政府總部大樓會於2010年落成。現在距離搬遷政府總部尚有數年時間,對於政府總部遷往添馬艦新政府總部大樓後現址的用途,政府現時未有定案。
對於日後政府總部搬遷後,該建築群應否予以保留及所處的地段應作何種用途,政府現時沒有既定的看法,要現在作出決定,未免言之過早。
一如規劃任何一幅土地用途一樣,我們需要進行適時的規劃研究,按《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進行。
在進行規劃研究及決定土地用途時,除了貫徹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更兼顧既定的土地政策,在維護及爭取最大公眾利益之下,考慮最適當及最能切合香港整體需要的用途。
而都市設計和景觀上的配合,以至交通、運輸、環境質素及基礎設施的負荷,是否能夠應付發展的需要,都是重要的考慮因素。
土地用途須全面評估
任何修訂土地用途的建議,都必須經過全面評估,包括中區用地需要,土地發展對交通、環境及基礎設施的影響,如附近一帶的歷史價值、山脊線景觀及《城市設計指引》的要求。
然後按《城市規劃條例》的法定規劃程序進行,包括公布及展示建議的修訂及進行公眾諮詢。最後把公眾意見和申述提交城規會考慮,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
政策的重要和基本原則,是保護文物而非要政府接管文物;保護與否應取決於建築物的文物價值,而不僅是它存在時間的長短;亦要在保護文物及其經濟代價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更必須充分顧及私人業權。
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民政事務局局長,作為古物事務監督,如認為任何地方、建築物、地點或構築物因具有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而符合公眾利益,可於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並獲行政長官批准後,藉憲報公告宣布該處為法定古蹟,予以保護。
依條例保護文物樹木
在宣布地點為法定古蹟前,政府會充分考慮該地點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是否合符公眾利益,在平衡各方面的考慮後作出決定。政府會依照現行的文物建築保護政策及《古物及古蹟條例》,決定應否將現時政府總部建築群列作法定古蹟。
政府總部的建築群應否被列作文物予以保留及保護,須待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就建築物的歷史及建築特色進行研究和評估,以確定它們的文物歷史價值。
在未有研究及評估前便決定保留,既不符合法例的要求,也沒有機會讓市民發表意見。較合適的做法是按部就班,進行研究評估,然後在充分諮詢市民意見之後,再作決定。
在保育樹木方面,政府一直致力保護香港的樹木,尤其是珍貴、罕有的古樹。
現時生長在政府總部及接鄰土地範圍內的樹木有13棵,包括大家熟悉的紫檀樹,已登記在「古樹名木冊」上,政府定會確保這些古樹名木得到最好的保護。
暫未計劃改成博物館
政府總部附近還有大量林木和植物,廣布於香港公園及香港動植物公園,為市民在鬧市中提供一片青蔥茂密的休憩地方,加上日後在中環新海濱建造的綠化休憩地方,不用擔心中環的綠化地帶會有不足。
由於政府正重新檢視「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內新設博物館的需求及規劃,又計劃在2007年開設兩間新的博物館(即孫中山紀念館及救火船葛量洪號展覽館),現時暫沒有計劃將政府總部因搬遷而騰空的空間改建成「政府博物館」。
政府現時對政府總部搬遷後該處將來的用途,沒有既定看法,距離政府總部搬遷時間尚有數年,實有足夠時間容許我們細心研究。
我們承諾會對該幅土地的未來用途進行全面的評估,並會透過法定程序充分徵詢及慎重考慮公眾的意見、社會和經濟的需要,以決定該處的合適用途。
(以上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7月5日在立法會就「全面保護『政府山』」議案發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