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九龍城裁判法院今天裁定,33歲警員張浩邦意圖詐騙罪名成立,裁判官沈小民押後至5月16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柙懲教署看管。
2004年8月9日,被告獲調派負責調查1宗在九龍城發生的懷疑爆竊案。
被告兩周會見受害人的兒子及媳婦時,訛稱其線人可以尋回被盜物件,並向受害人的媳婦索取10萬元作為餌錢,以向1名菲律賓女子贖回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