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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14日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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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內地婦假結婚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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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3名內地女子因涉及假結婚案件,被判入獄12 - 16個月。3名被告是36歲的鄭少群、36歲的楚少麗和44歲的鄭色應。

 

     鄭少群承認1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16個月。

 

     楚少麗承認1項串謀欺詐及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每項控罪各被判監12個月,同期執行。

 

     鄭色應承認串謀欺詐及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12個月。

 

     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可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將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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