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余國明涉及3宗串謀假結婚案件,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3項串謀欺詐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獄27個月。
48歲的余國明,承認為獲取金錢報酬,分別在2002及2006年,與兩名內地居民在內地假結婚,以便其假配偶申請每次訪港90天的簽註來港。
2005年12月,被告曾因金錢利益,在港與1名居於菲律賓的女子假結婚,並藉該段虛假婚姻,協助該名女子申請簽證來港定居。
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將被遣反原居地。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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