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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28日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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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煙酒免稅措施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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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仕景講解免稅優惠的宣傳
廣泛宣傳:海關應課稅品科高級參事何仕景(左)說,將透過媒介宣傳新煙酒免稅額的信息。旁為航空旅客第一組指揮官戚斌雄。
*

     海關應課稅品科高級參事何仕景表示,鑑於4月1日起實施的新入境煙酒免稅優惠,故已展開宣傳計劃,對象涵蓋本地居民、內地和海外訪港旅客。

 

     何仕景今天在記者會上指出,因應旅客在出發前、來港途中及抵港後等不同階段,透過媒介宣傳新煙酒免稅額的信息。

 

     海關已透過旅行社、導遊、航空公司、渡輪公司協助宣傳,提示旅客新修訂的內容,並要求在航機和車船上播放宣傳影片及派發宣傳單張,加深旅客對免稅額的認識。

 

     海關也在內地及澳門海陸對口口岸免稅店展示宣傳告示,讓內地旅客在訪港途中購買煙酒時,獲悉個人可享有的免稅煙酒限額。

 

     鑑於復活節假期和「五一黃金周」將至,訪港旅客預期增加,海關也將加強宣傳。

 

     何仕景說,將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增派人手,加設工作櫃檯,為旅客提供協助,使過關更為暢順。

 

    《2007 - 08財政預算案》建議,由4月1日起,劃一本港居民和訪港旅客入境時享有的煙酒免稅額。

 

     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享有的免稅優惠,包括:飲用酒類1升,香煙60支或雪茄15支或其他製成煙草75克。持有香港身份證的旅客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享有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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