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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12日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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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女假結婚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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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內地男子庄瑞寶和陳建軍與香港女子假結婚,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串謀欺詐及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各被判入獄12個月;涉案的香港女子則判入獄12 - 16個月。

 

     50歲的庄瑞寶承認1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12個月;其56歲假妻子麥玉堂承認1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監12個月。

 

     31歲的陳建軍承認1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獄12個月;其25歲假妻子梁嘉儀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監16個月。

 

     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被遣反原居地。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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