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11月2日
法庭
*
短樁案重審兩被告各囚56月
*
廉政公署

     天水圍天頌苑地基工程「短樁」案今天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重審,兩名被告承認串謀詐騙,各被判入獄4年8個月。

 

     被告是42歲的B+B construction Co Ltd(前稱建新工程有限公司)前高級工程師黃順華,和37歲的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前助理工程監督杜文甘。

 

     法官貝偉和宣判時指出,被告以偽造的樁柱紀錄去隱瞞「短樁」勾當,是十分嚴重的罪行;幸好「短樁」勾當在居民入住前被揭發,否則會危害生命。

 

     興業是房委會委任的建築工程顧問,負責監管房委會天水圍居者有其屋屋苑天頌苑第1及第2座的建造工程;B+B是有關建屋工程的樁柱承建商。

 

     黃順華及杜文甘在1996年10月至1997年2月期間,串謀詐騙興業及房委會。兩人虛假地表示,天水圍31區第1期天頌苑第1座及第2座所有竣工入土樁的長度,看似已達到註冊結構工程師報告中的竣工圖則所報的深度。

 

     他們也虛假地表示,該等樁柱已按合約規定達至所要求的可接受深度。

 

     兩名被告2003年10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各判處入獄7年;兩人其後提出上訴,但遭駁回。兩人再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今年5月下令重審。




返回頁頂
* 廉政頻道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