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天頌苑地基工程「短樁」案今天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重審,兩名被告承認串謀詐騙,各被判入獄4年8個月。
被告是42歲的B+B construction Co Ltd(前稱建新工程有限公司)前高級工程師黃順華,和37歲的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前助理工程監督杜文甘。
法官貝偉和宣判時指出,被告以偽造的樁柱紀錄去隱瞞「短樁」勾當,是十分嚴重的罪行;幸好「短樁」勾當在居民入住前被揭發,否則會危害生命。
興業是房委會委任的建築工程顧問,負責監管房委會天水圍居者有其屋屋苑天頌苑第1及第2座的建造工程;B+B是有關建屋工程的樁柱承建商。
黃順華及杜文甘在1996年10月至1997年2月期間,串謀詐騙興業及房委會。兩人虛假地表示,天水圍31區第1期天頌苑第1座及第2座所有竣工入土樁的長度,看似已達到註冊結構工程師報告中的竣工圖則所報的深度。
他們也虛假地表示,該等樁柱已按合約規定達至所要求的可接受深度。
兩名被告2003年10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各判處入獄7年;兩人其後提出上訴,但遭駁回。兩人再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今年5月下令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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