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9月20日

法庭

*
民政局職員挪用公帑判囚
*
廉政公署

     民政事務局行政主任文詠鈞,因挪用150萬元青年交流計劃公帑,較早時被裁定合共5項盜竊罪名成立,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

 

     暫委法官練錦鴻宣判時表示,鑑於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必須判處他即時入獄。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局2004年先後舉辦5個青年交流計劃,43歲的文詠鈞是有關計劃的負責人。

 

     民政事務局在2004年6月至11月期間,先後發放5筆預先墊支的備用金至被告的銀行戶口,以便他支付活動所需的開支。

 

     每次當預墊備用金存入被告銀行戶口時,被告便轉移部分款項至他的私人銀行戶口;並再轉賬至他的香港賽馬會電話投注戶口,用作投注賽馬和足球賽事。




返回頁頂
* 廉政頻道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