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裁定5名年齡介乎26 - 34歲的男子,6項盜竊及兩項處理贓物罪名成立,分別判囚10 - 34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人為1盜竊集團成員,活躍於九龍及新界,專門盜竊百貨公司及電腦公司的貴重貨品。
西九龍刑事偵緝人員去年12月展開針對盜竊集團的特別行動,經過3個月調查,於今年2月17日採取行動,拘捕年齡介乎26 - 54歲的7男1女,。
警方在行動中起回大量贓物,包括女裝手袋、數碼相機、揚聲器,手錶及電腦硬件,總值超過220,000元。
其中5名被補人士其後被落案控告盜竊及處理贓物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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