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拘捕11人,懷疑他們涉嫌行賄受賄,以分判土木工程拓展署授予1間建築工程公司的防止山泥傾瀉工程的多份合約。
廉署7月4日展開代號「南冰洋」行動,先後拘捕該建築工程公司的1名地盤代表和1名地盤工程師、7名分判商,以及兩名其他人士。
2004年,有關建築工程公司獲土木工程拓展署判予1項在本港多個地區的防止山泥傾瀉工程。
有關工程涉及多份合約,總值7,400萬元;該建築工程公司其後把有關合約分判予多間建築公司,包括被捕分判商的公司。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的建築工程公司的地盤代表及地盤工程師,涉嫌先後向有關分判商收受賄共41萬元,作為在分判合約予有關分判商時予以優待,並建議提早發放工程款項予他們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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