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天宣布,今年7月1日起,分3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周」。
首階段在7月1日實施,適用於法院開庭安排及沒有直接提供服務予公眾人士的後勤辦公室。
法院周六不會開庭,但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和律師在高等法院舉行的認許儀式,由個別法官自行編排的聆訊,以及法例規定的聆訊,則不在此限。
裁判法院將引入新的周六開庭輪值安排,處理新羈押案件。
第2階段明年1月1日實施,主要涵蓋直接提供服務予公眾人士,但毋須因此修訂法例的服務,例如諮詢櫃台及公眾查詢服務。
第3階段涵蓋直接向公眾人士提供的服務,如法院登記處及裁判法院的總務處、會計部、執達主任辦事處、遺產承辦處及宣誓處。
這些服務實施「五天工作周」,須對主體及╱或附屬法例作出修訂,故這階段推行及實施的時間,端視所需的法例修訂工作何時完成而定。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