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天裁定,兩名男子因製毒及販毒罪名成立,分別判處入獄21年及20年;同案27歲男子則被判販毒罪名成立,判入獄10年。
警方毒品調查科探員1月8日下午採取反毒品行動,在油麻地上海街427號住宅大廈外截查27歲的被告,當時他從大廈住宅單位出來,形�可疑。
警方其後進入該住宅單位,發現41歲及45歲的男被告;而41歲被告正把毒品掉進馬桶。
經搜查後,警方共檢獲約380克毒品磚,內含約243克海洛英;並檢獲製毒及包裝工具,包括液壓千斤頂、圓形模、攪拌機及電子磅。檢獲的毒品市值約126,000元。
3人於1月9日被落案控以製毒及販毒罪名。27歲被告在5月13日承認販毒罪名,而製毒罪名則獲撤銷。
41歲及45歲男子經7天的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今天判囚。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