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議會議員黃國雄索取及收受賄款,被廉政公署拘控,今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柙懲教署看管。
48歲的黃國雄也是馬鞍山錦英苑2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他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即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但3項偽造賬目控罪罪名不成立。
黃國雄及其妻廖雪梅(45歲),另被控9項相類偽造賬目罪名。法庭裁定有關罪名不成立。
案情透露,自2003年南海巴士服務有限公司為錦英苑居民經營來往該苑與荔枝角長裕街的�巴服務。
為繼續提供有關服務,南海須就其客運營業證證書續牌,而續牌須獲得黃國雄作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推薦。
約於去年2月24日,黃國雄向南海1名董事索取10萬元,作為協助南海續牌的報酬。
去年9月23日,黃國雄從該名南海董事收取30,000萬元作為部分賄款後,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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