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1月19日

司法

*
九成法援受助人滿意外委律師表現
*

     法律援助署表示,由2003年至去年6月的顧客服務調查顯示,89%法援受助人滿意或非常滿意該署外委律師的整體表現;並指出,過去3年每年平均監察逾17,000宗外判個案。

 

     該署重申,繼續改善外判個案的監察,並紀錄表現不佳的外委律師,甚或從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中刪除。

 

     申訴專員公署今天就法援署監察外判情況的直接調查,發表報告和提出建議。

 

     報告指出,要達到有效監察,監察制度必須有明確指標,訂明在什麼情況下和在何時介入,或對外委律師的操守施以制裁。直接調查報告的詳情,已上載這裡

 

     法援署表示,認同申訴專員的意見,指「法援署有責任讓受助人得到妥善的服務,以及確保公帑運用得宜,合乎成本效益」;並強調,將詳細研究報告的建議,從而改善監察外委律師制度的效率。

 

     然而,法援署指出,過去3年每年平均監察逾17,000宗外委律師個案;申訴專員的直接調查報告,只涵蓋36宗,而部分個案的外委律師採取的行動或延誤,是有合理解釋的。

 

     法援署強調,對外委律師採取行動的次數,並不能反映監察工作的質素;而法律界的表現,整體來說是專業和具操守的。

 

     該署重申,有需要監察外判個案和制裁表現欠佳的外委律師,也有需要把辦理案件的責任交託外委律師,讓他們可以自由地根據專業判斷辦理案件;兩者必須取得平衡。

 

     法援署強調,繼續改善外判個案的監察,並紀錄表現不佳的外委律師,甚或從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中刪除。


返回頁頂
* 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