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4年12月17日
金融
*
終院指無權縮短上訴期限
*

     房委會表示,領匯下周一(12月20日)有條件上市,而所有全球發售條件最遲須於當日上午8時前達成或獲豁免。

 

     房委會今早向終審法院申請縮短原訴人盧少蘭的上訴期限,希望在下周一前,消除由訴訟引起的不明朗因素,以便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以如期上市。

 

     但終審法院下午作出裁決,表示法例並沒有賦權終審法院縮短上訴期限,故不能限制盧少蘭的上訴時限。

 

領匯擬有條件上市

 

     房委會重申,申請限制上訴時限,是基於公眾利益,旨在消除本港投資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超過50萬市民及國際投資者的憂慮;並強調,房委會尊重法治精神和上訴的權利。

  

     房委會今天凌晨表示,領匯周一如期上市,須終審法院沒有作出不利或未完結訴訟的裁決,以及沒有可預見的訴訟;並須達成或獲豁免11月25日刊發的發售通函所述全球發售須符合的條件。

 

單位證書今天寄發

 

     兩位公屋居民就房委會分拆轄下商場及停車場設施提出訴訟,上訴原訟法庭本月14日裁定該兩名公屋居民敗訴;其中1名居民盧少蘭其後提出上訴,但上訴庭昨晚駁回其上訴。

 

     房委會指出,倘終審法院對訴訟作出任何不利或未完結的裁定,或有任何可預見的訴訟,收購協議便不會完成,包銷協議不會成為無條件,而該等情況的包銷協議的條件,將不會獲聯席全球協調人(代表包銷商)豁免。因此,全球發售將失效。

 

     基金單位證書今天(12月17日)寄發,但只會在12月20日上午8時方有效,條件為全球發售於各方面均已成為無條件,以及發售通函「包銷.包銷安排及費用.香港包銷商終止之理由」一節所述的終止權利未被行使。

 

依法分拆有關設施

 

     倘全球發售不能完成,退款支票最遲於下周二(12月21日)寄發;但假設全球發售繼續進行,便不會發行發售通函的補充或修訂,但於適當時候刊發公布。

 

     房委會重申,籌備分拆計劃期間,早已徵詢本地及國際資深律師的法律意見,這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的裁決,再次確定房委會本身的分拆出售權力,故此,房委會是按照《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分拆轄下的零售和停車場設施。

 

     房委會建議支付盧少蘭向終審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的某些律師費用,使她不會因缺乏律師費而沒法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並希望終審法院的裁決,可以澄清法理根據。




返回頁頂
* 2005 - 06財政預算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