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6月20日
《基本法》第23條
*
葉劉淑儀:再向白宮闡釋國安法條文
*
葉劉淑儀
再接再勵: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認為,美國政府對部分國安法條文細節未完全了解,港府將再向白宮闡釋有關條文。
錄像連結 *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強調,《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完全不會影響香港的基本人權與自由;她相信美國政府對部分條文細節未完全了解,港府將繼續向他們闡釋。

 

     葉劉淑儀回應白宮發言人對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關注時說,香港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憲法上規定的,也屬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情,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也是按《基本法》辦事。

 

     她說,草案條文較殖民地時代留下的很多不合理和過時的條文都更寬鬆,與許多普通法國家相比,也相當寬鬆。

 

     她說:「香港絕對不會硬性取替一些受歡迎的組織,有關的禁制機制,也不是針對任何組織。」

 

     至於「公眾利益辯解」,政府研究過很多普通法地區條例,發覺他們均沒有此條款。

 

     有關保障國家機密的條款,已在維護國家利益和資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她強調,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是倉卒的,草案經過三個月的諮詢、立法會開了20多次會,作出充分討論;政府也提出很多修改,目前條文非常寬鬆,也沒有違反人權。


返回頁頂
* 實施基本法第23條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