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6月24日

國家安全    

*

國安條例沒有引進內地法律

*

     政府重申《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及國際人權標準;並強調沒有把內地法律引進香港,也不是匆匆立法。

 

     政府回應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就該條例草案所發表的聲明時指出,所有條文的解釋、適用及執行均需按照《基本法》第三章,即必須完全符合國際權利及自由標準,包括《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目前建議的法例條文,也較現行的叛國、煽動叛亂及保護官方機密條例更為寬鬆。

 

     觀乎其他普通法國家類似的法例,港府現在提出的建議條文也相當寬鬆。

 

     有關的條文中,一切與《基本法》第23條有關的罪行,被起訴人士均有權選擇由陪審團審訊,得到額外的保障。

 

     條例草案現正由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詳細審議。在公聽會中,約110個個人及團體,曾就條例草案提出意見。


返回頁頂
* 基本法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