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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4月23日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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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質素不為緊縮預算作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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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在未來數年,司法機構將竭力克服緊縮預算所帶來的挑戰,不能因緊縮預算而犧牲司法質素。

 

     李國能今天向行政長官董建華提交有關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釐訂制度的建議;並認為應採納梅師賢在顧問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作為釐定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合適制度。

 

     李國能說:「司法機構的提議,不涉及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實質水平和數額,而是�眼於如何設立一套釐訂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合適制度。

 

     「司法機構的提議,是以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依據。並參考了許多普通法適用地區的經驗,也與這些地區廣被接納的做法一致。」

 

     李國能表示,司法機構完全明瞭香港現正面對財赤所帶來的種種困難;也注意到政府也快將建議立法減薪,把公務員的薪酬減至1997年7月1日的水平。

 

     但他指出,在政府就司法機構的提議(包括與眾多其他司法管轄區看齊,立法禁止削減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作出決定前,假如政府進一步削減司法機構預算開支,是不恰當的。

 

     他說:「若司法機構的開支預算進一步削減,定會對法院的正常運作構成極其不利的影響。」

 

     去年5月,司法機構委託梅師賢研究如何訂定一套合適的架構及制度,處理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問題,並作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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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4財政預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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