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歐盟有關實施《基本法》第23條建議的聲明時強調,《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原則。
政府指出,建議的取締組織權力符合香港法律和國際人權原則。所有被取締的組織,都可以在香港的法院提出上訴。
而煽動叛亂罪的定義,已較現行條文大幅收窄。現行條文基本上是根據英國法律制訂的。
政府表示,新的煽動叛亂罪,是根據普通法行之已久的煽惑概念,並符合1997年英國法律委員會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