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今天(9月25日)宣布,批准6間航空公司,10月1日起調整客運燃油附加費,至11月30日止。
新獲批准徵收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196元,長途航班最高832元,減幅達15%(短途航班)及10%(長途航班)。詳情可瀏覽這裡。
民航處表示,目前國際主要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水平,平均每名乘客445元(短途航班)及1,435元(長途航班)。本地航線的附加費水平較低,短途航班的附加費約是國際水平的44%,長途航班的附加費則約為國際水平的58%。
民航處在考慮航油價格的變動、航空公司提交的理據,以及其他航空公司所收取的費用水平後,審批有關申請。
民航處表示,所批准的燃油附加費水平,已顧及航空公司從燃油附加費所得的收入不應高於在相關期間因燃油價格上升帶來的成本上漲。
該處估計,大部分航空公司只可從燃油附加費收回約40 - 70%的額外燃油成本;並表示,將定期審視和調整客運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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