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9月12日)公布,天水圍約102公頃土地劃作「住宅(甲類)」地帶,發展高密度住宅發展;約38公頃的土地發展中密度住宅;約3公頃的土地用作商業發展。
天水圍分區規劃區面積約430公頃,其中約62公頃土地劃作「郊野公園」地帶,涵蓋濕地公園特別地區;約4公頃土地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
兩幅共約14公頃的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作低密度發展用途。區內建築物須採用高度分級原則,發展時須考慮對鄰近濕地公園特別地區、自然保育區及周邊景觀特色及基礎設施的負荷能力等。
約28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約43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作動態或靜態康樂的用途;約7公頃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涵蓋污水抽水站、電力支站、電話機樓及巴士廠等。
區內約兩公頃土地「未決定用途」,城規會繼續管制已批准的住宅和附連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街市及公眾停車場的發展計劃。
天水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已上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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