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公布,專用石油氣加氣站在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期間的車用石油氣價格上限,調高至每公升2.42 - 2.79元不等,每公升調高1仙。
這是根據批出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合約規條,每6個月作出的調整。定價程式包括兩個考慮因素:即國際石油氣價格和本地石油氣營運價格。
國際石油氣價格會按之前6個月的國際石油氣平均價格,分別於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作出調整;而本地石油氣營運價格則按上年度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在每年2月1日作出調整。
環運局表示,視乎個別合約承辦商因應市場情況,其專用石油氣加氣站所出售的車用石油氣實質價格,或會低於價格上限。
欲知各專用加氣站的車用石油氣價格上限,可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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