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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24日

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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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西九建議不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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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表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的地積比率,並非一成不變,但對於入圍的建議,也不會「照單全收」。

 

     他說,客觀和透明的程序,是落實未來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的最有效保證,市民大可放心。

 

     曾蔭權今天在在立法會會議上答覆議員涂謹申的提問時說,十分重視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發展密度;由於分區計劃大綱圖具法律效力,中選者不能在未獲得政府及城規會批准前,改變發展規範。

 

須按財政自給原則營運

 

     他重申,以綜合模式發展西九龍,加入商住元素,是希望營運者能為這項目融資,並以其商業知識和經驗,按財政自給的原則,發展和營運整個文娛藝術區。

 

     然而,建議者必須因應實際市場的情況,並根據文娛藝術區須財政自給的原則,提出其認為合適的發展密度。

 

     曾蔭權說:「但我必須強調,我們對入圍的建議不會『照單全收』。

 

    「我們會研究有關商住部分的比重會否太高?並考慮有關收益是否充分地投放於文娛藝術設施的發展和營運,確保這些設施可以持續運作。」

 

     他指出,若公眾對較高密度發展有強烈的意見,而建議者又未能提出充分理據,支持其建議的發展密度,他們的發展建議不會獲得接受。

 

建議規劃須城規會同意

 

     曾蔭權重申,屬意方案中建議的各項發展規範,包括地積比率、不同用途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建築物高度限制和休憩用地等,必須先得到城規會同意,才會簽訂臨時協議。

 

     其後,有關發展規範將正式提交城規會,這些發展規範將列明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按《城市規劃條例》刊登憲報,供公眾查閱。

 

     市民可就大綱草圖提出意見或反對,而城規會會按一貫法定程序考慮及處理所有提出的意見;有關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最後會由城規會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曾蔭權強調,分區計劃大綱圖具備法律效力,中選者不能在未獲得政府及城規會批准前,改變發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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