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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19日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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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助大窩口廠廈租戶重新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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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

     房屋署副署長劉啟雄表示,將盡力協助受清拆影響的大窩口工廠大廈廠戶重新開業。

 

     雖然法律意見確定受清拆廠戶沒有法律理據索取賠償,但作為負責任及合理的業主,房署會向受影響廠戶發放特惠津貼,以助他們遷往他處重新開業。

 

     該廠廈所有廠戶須於10月遷出,以便清拆。

 

     劉啟雄今天與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及廠戶代表會面後指出,非常體諒一些經營不受歡迎行業,或需要較高天花以容納重型機器行業的廠戶,在尋覓較新的房屋委員會廠廈或私人廠廈作搬遷時遇到一定困難。

 

局限性投標下月舉行

 

     現時房委會轄下有約1,050平方米的空置廠廈,廠戶可以透過將於下月舉行的另1次局限性投標競投合適單位。

 

     此外,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紀錄,現時私人廠廈的空置單位面積合共約有130萬平方米。

 

     劉啟雄強調,署方發給有「轉讓權」又繳付固定租金的廠戶的特惠津貼金額,由每平方米2,717元至5,070元,即由56,000元至170萬元給予受清拆影響的廠戶,相當於7 – 10年租金不等。

 

     沒有「轉讓權」的廠戶,則獲發相當於15個月不包差餉的租金,應該足夠讓廠戶重新開業。

 

     劉啟雄說︰「發放的特惠津貼會反映租約附帶的權益,而這些權益視乎租戶取得租約的日期及方法而有所不同。」

 

津貼足夠作重新開業

 

     租約及《房屋條例》均賦予房委會權力,可在給予租戶3個月或以下的通知後終止工廠單位的租約。

 

     雖然租戶可引用前徙置事務處所作出的「租用權」保證,不過,根據房署得到的法律意見,儘管房委會在租戶的轉讓過程中同意有關安排,但租戶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均會隨�租約的終止而消失。

 

     劉啟雄說︰「儘管法律意見確定受清拆廠戶沒有法律理據索取賠償,但作為負責任及合理的業主,我們會向受影響廠戶發放特惠津貼,以助他們遷往他處重新開業。」

 

     特惠津貼的計算已考慮兩項因素,包括搬遷費用、新單位裝修期間的租金、裝修費用等,以及用以「買入」租戶「轉讓權」的費用。

 

     按照既定政策,房委會給予廠戶18個月通知,並由宣佈清拆日開始凍結租金。廠戶的申請如獲批准,可獲發放7成的特惠津貼,餘下的部分會在單位付清欠租及交吉後支付。

 

津貼計算涉兩項因素

 

     廠戶如租用其他房委會廠廈,可獲3個月免租期或免租期替代金4,700元,否則可選擇領取一筆過現金,每個單位4,700元。

 

     大窩口工廠大廈建於1961 - 66年間,佔地約1.4公頃,包括1座4層高、1座5層高及1座7層高大廈,皆沒有升降機設備,共有1,035.5個工廠單位,每個標準單位的面積為18或24平方米。

 

     大窩口廠廈迄今仍有158個廠戶租用387.5個單位,其中約有一半仍在營業。房署數年前推出「提早退租計劃」,已有214名租用了526個單位的廠戶參加,並已遷出。

 

     「提早退租計劃」特惠津貼的金額,相等於進行清拆時發放的特惠津貼(按2000年11月計劃推出時所計算)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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