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自去年12月中實施《進口和售賣供人食用的活海魚作業守則》後,業界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報進口香港的珊瑚魚的宗數雖有增加,但仍未令人滿意。
政府統計處的數據顯示,估計向食環署申報的進口珊瑚魚數量,只佔同期進口香港的活珊瑚魚總數約6%。
由於業界對自願遵從的作業守則的反應欠理想,衞福局建議,採取強制性制度,規定魚商必須在本港卸運珊瑚魚貨前申領進口許可證,並申報每批進口活珊瑚魚的來源地、數量、品種、大小和分銷渠道等資料。
魚商須保存進口許可證
所有魚商,包括入口商、批發商及零售商,均需保存有關進口許可證的正╱副本。有關當局將進行抽查,確保每宗魚貨交易記錄均附有相關的進口許可證正╱副本。
魚商也須妥為保存珊瑚魚的來源和分銷記錄,以便在發生雪卡毒食物中毒事故時,能迅速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當局將劃定地點作為魚貨卸運點,供漁商進口和分銷活珊瑚魚,以便一旦發生因進食含雪卡毒素魚類而中毒的事故時,能追查魚貨的來源和零售點。
假若發生雪卡毒中毒事故,魚商須銷毀同批懷疑含有雪卡毒素的海魚。
上半年105人中雪卡毒
根據衞生署的資料,今年首6個月,香港共有33宗懷疑因進食含雪卡毒素魚類而中毒的個案,105人受影響。
在這些懷疑個案中,很多有關供應和分銷的記錄均不完整,因而難以在供應的過程中追查海魚的來源,只有依賴魚商的口頭資料來追查有問題海魚的進口商和分銷商。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