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表首份交易所規管上市事宜表現的檢討報告,並提出改善建議。報告指出,在檢討範圍內的工作程序,足以讓聯交所履行法定職責,以維持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的市場。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表示,歡迎有關報告;並指出,檢討報告是證監會就監管聯交所上市職能、提高透明度而邁出的重要1步。
這是證監會首份發表的年度檢討報告,集中檢視聯交所在主要職能範疇的工作程序是否足夠;並概述香港聯合交易所去年和今年1月份的運作情況。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歐陽長恩說,交易所在檢討範圍內的交易所程序,均足以讓交易所履行其法定責任,以維持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運作的市場。
維持有秩序公平運作
歐陽長恩表示,報告也提出了若干建議,務求完善有關程序;證監會將繼續履行其法定責任,以監管、監察和規管交易所的活動。
證監會檢討及評估了交易所涉及上市事宜的主要職能範疇的程序,包括:上市申請、須獲股東批准的交易、股價敏感資料的披露、有關財務資料披露的審閱,包括財務報表審閱計劃、紀律行動,以及備存上市公司資料的公眾資料庫。
證監會認為,交易所在檢討範圍以內的交易所程序,均足以讓交易所履行其法定責任,以維持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運作的市場。
建議設立電子資料庫
唐英年表示,報告也提出了一些可予改善之處,以及多項具建設性的建議,從而提高聯交所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和效率。改善建議包括:
•提高其政策和常規的透明度的方法;
•設立電子資料庫,以集合其機構內的知識;
•就審閱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報,設立以風險為本的全面計劃;
•在監察部設立涵蓋該部門所有工作的全面的個案管理系統,讓高級管理層可以分析該部門的工作及評估其表現,從而改善該部門的效率和效益;
•檢討上市公司資料的公眾資料庫的搜尋功能及資料呈示方式。
證監會表示,將就有關建議與交易所磋商;而日後的年度檢討,也擬以這評估作為基礎,並集中於交易所的上市職能的其他範疇,包括執行職能的質素作為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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