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各有關方面現正跟進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在年內提出的其他建議,這包括計劃在2006年3月向立法會提交落實賦予重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建議的條例草案。
同時當局會在重寫《公司條例》時,跟進對該條例所需作出的修訂。當局現正研究這項工作的組織架構、運作模式及資源需要。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於今日發表2004/05周年報告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常委會繼續就與公司法及證券事宜有關的各項建議,向政府提供寶貴意見。
常委會在年內討論的主要課題包括:
•檢討《公司條例》內有關罪行及懲罰的條文;
•2003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所載的法定�生訴訟;
•全面檢討《公司條例》;
•就在香港實行無面值股份制度的影響進行的顧問研究;
•就常委會第2階段企業管治檢討的建議作出的草擬指示初稿;
•政府╱香港會計師公會聯合工作小組就《公司條例》的會計條文擬備的草擬指示初稿及該等擬議條文的模擬本;
•政府╱香港會計師公會聯合工作小組就《公司條例》的審計條文擬備的草擬指示初稿及該等擬議條文的模擬本;
•有關建議修訂《證�及期貨條例》以賦予主要上市要求法定地位的諮詢文件;
•有關《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的建議修訂的諮詢文件;以及
•政府╱香港會計師公會聯合工作小組就刪除《公司條例》附表10後給予會計準則法定認可所提出的建議。
常委會於1984年成立,其職責是在有需要修訂有關條例(例如《公司條例》)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以確保香港的公司法繼續切合商業社會的需要。
常委會的成員來自不同界別,包括律師、會計師、公司秘書,以及政府部門和規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第21份周年報告書可從公司註冊處的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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