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表示,2006年薪酬水平調查結果顯示,公務員5個職位級別的薪酬與相關市場薪酬指標的偏差,沒有超出正負5%的幅度,因此,截至2006年4月1日的各個公務員薪級表毋須調整。
該局今天公布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該機制包括每6年進行1次薪酬水平調查、進行薪酬水平調查的一般架構,以及把薪酬水平調查結果應用於公務員的一般架構。
俞宗怡表示,根據2006年薪酬水平調查,與相若的私營機構薪酬指標比較,截至2006年4月1日的5個公務員職位級別薪酬指標,均沒有超出5%的偏差範疇,因此,毋須調整截至2006年4月1日的各個公務員薪級表。
由於在私營機構內沒有或較少有可與紀律部隊職系和首長級職系作比較的配對職位,因此,該兩類職系並不納入2006年薪酬水平調查的範圍。
為了維持這些職系與調查所涵蓋職系的既定薪酬對比關係,這些職系截至2006年4月1日的薪級表維持不變。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