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補選由10月23日(周六)起至11月5日接受候選人提名,這次補選為18條鄉村選出11個原居民代表和8個居民代表。
參與原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必須是該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並已登記為該村的選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必須是該現有鄉村的居民,並在緊接提名前的6年,一直在該村居住,並須登記為該村的選民。
所有的候選人必須是年滿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1條鄉村參選,並獲得最少5名該村已登記的選民提名。每名選民只可提名1位候選人。
提名表格在全港各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和民政事務總署派發,或從村代表選舉網頁下載。
候選人必須在11月5日下午5時或之前,親身向選舉主任(即所屬鄉村的民政事務專員)呈交提名表格。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若有超過1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同1條鄉村參選,便在11月28日舉行投票。合資格的選民將收到投票通知書,列明投票日期、時間及地點。
由明天(10月20日)開始,公眾人士可查閱2004年村代表選舉的現有鄉村正式選民登記冊,以及原居鄉村暨共有代表鄉村正式選民登記冊。
民政事務總署的選舉登記主任辦公室將存放整套正式選民登記冊,在辦公時間內供市民查閱,地址是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0樓。
市民可到各有關新界民政事務處的助理選舉登記主任辦公室,查閱各鄉事委員會屬下鄉村的選民登記冊特定部分。
如有查詢,請致電2152 1521。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