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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和前提: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說,法律程序是政制發展檢討的基礎和前提,法律程序問題一天不解決,下一步政制發展工作都不能展開。旁為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左)及政制事務司司長林瑞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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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今天公布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的第1號報告,並發表政府對政制發展法律程序的看法。小組認為,如有需要,2007年第3屆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可以考慮修改的。
曾蔭權今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截至3月29日,專責小組共約見了約82組團體及人士,並收到約600份市民的信件、傳真和電郵;其中超過200份涉及法律程序問題。
專責小組對收集到的意見作出客觀分析,綜合有關意見後,專責小組定出了特區政府對這些法律問題的看法,包括:
分兩層次修改產生辦法
•關於《基本法》附件1和附件2中,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小組認為,應採用兩個層次的修改程序,即先按《基本法》有關附件的程序修改產生辦法,然後修訂本地選舉條例,落實細節安排;
•至於須否援引《基本法》第159條修改兩個附件的產生辦法,小組的理解是可依照有關附件所載列的特別程序作出修改,只要有關修改不偏離《基本法》的主體條文,便毋須援引第159條的修改程序;
•關於修改兩個產生辦法的啟動問題,小組認為,倘若確定了需要修改產生辦法,便須按照有關附件的程序處理;參照《基本法》第74條,只有特區政府才可以在立法會提出有關政治體制的法律草案;
•如果社會未能就第4屆立法會的組成達成共識,可沿用第3屆的組成方法;
•關於「2007年以後」應如何理解,小組的看法是如有需要,2007年第3屆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可以考慮修改的。
曾蔭權表示,小組今早已把這份報告,包括小組接收到的意見書,呈交了人大常委會。
他說,小組今早與人大常委會代表,包括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人大常委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及港澳辦副主任徐澤,進行了非常坦誠和友好的會面。
曾蔭權指出,與會各人十分細心的聆聽了專責小組對《基本法》政制發展的法律程序的看法,以及香港團體及個人就這些方面提交的意見。
人大常委理解港人疑慮
他指出,喬曉陽等人表示,人大常委會十分重視在釋法前聽取專責小組的報告書,並認為小組表達的意見,將有助人大常委即將舉行的會議,了解香港社會對這些法律程序問題的看法。他們又表示,理解有部分香港人對釋法有疑慮。
曾蔭權表示,他們重申,人大常委會依法就《基本法》這些法律規定作出解釋,目的是讓大家清楚掌握法律程序的基礎,以探討香港的政制發展。
他說,法律程序是政制發展檢討的基礎和前提,法律程序問題一日不解決,下一步政制發展工作都不能展開。
及時釋法免不明朗局面
他認為,人大常委根據《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就法律程序問題作出解釋,是最具權威而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合憲途徑;而現在就這些問題作出釋法,其實是及時解決實際問題。
他強調,政制發展的法律程序不能只靠兩地官員或法律專業人士的個人解讀,否則,不同意見的團體或個人各執一詞,甚至訴諸訴訟,屆時市民便要面對政制發展的不明朗的局面,影響政制發展步伐。
他希望各方能冷靜面對目前的問題,《基本法》任何的條文,都是一國兩制的部分,中央鼓勵香港各界討論政制的發展,並會細心聆聽我們在這方面的看法。
報告書上網供市民瀏覽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1號報告」已存放在18區民政事務處的市民諮詢服務中心,於今天下午5時開始供市民索取,或瀏覽政制發展網頁。
報告的附件為社會各界的書面意見書,和專責小組與團體個人就有關法律程序部分的會談摘要,附件文本已上載於政制發展專設網頁。
18區民政事務處市民諮詢服務中心也有存放文本以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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