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12月12日
《基本法》
*

林瑞麟:港政制發展中央具憲法角色

*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就香港的政制發展,中央有憲法層面上的角色。

 

     他說,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高度自治,而非全面自主;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也須得到人大常委會的批准。

 

     林瑞麟今天出席「安定、繁榮與民主」研討會時表示,《基本法》為回歸後首10年的政制發展定下了藍圖,其原意是要給予香港10年的穩定期。

 

     他指出,香港必須依照《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程序處理政制檢討,即任何建議須經過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和行政長官同意,並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根據《基本法》,香港的選舉制度可以循序漸進地發展,按照香港的實際情況,最終達致普選的目標。




返回頁頂
* 香港2030諮詢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