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建議改良強制性公積金制度,逐步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對沖」,讓僱員獲得最大保障。
梁振英表示,建議不具追溯力,即僱主在建議實施日期前的強積金供款可獲「豁免」。
他說,由於遣散費和長服金部分功能與強積金制度重疊,建議受僱期引致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款額,由目前服務滿一年可獲每月工資三分二作為補償,下調至每月工資一半。
為協助僱主,尤其是中小企,政府建議在實施日期起十年內,分擔僱主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
建議實施後,僱員如被解僱,除可獲一定補償外,其強積金獲全面保障。僱主的支出有所增加,但「豁免」安排和政府補貼可減輕影響。
因應僱主可能須為長服金撥備,未來十年政府稅收可能減少180億元;其後政府不再補貼僱主,每年少收稅款最高達26億元。
梁振英強調,面對人口老化,這項重大承擔反映政府的決心和誠意,亦已顧及政府與僱主的承受能力、平衡勞資雙方利益。
未來三個月,政府會與商界、勞工界、強積金受託人等深入討論,6月底前敲定方案。
政府期望各方互諒互讓,解決問題,促進勞資關係日後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