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香港和澳門現時在工作層面有就移交逃犯舉行會議,未來可能有更高層的商討。兩地須先訂立文本協定,然後各自在立法會進行立法,做法和港府與其他司法管豁區訂立的司法互助進程一致。
袁國強今日會見傳媒時說,他上任後有就移交逃犯向澳門當局提出商討,兩地已在工作層面舉行過數次會議,未來可能有更高層會面,希望盡快積極處理。
他說,港澳兩地需先安排文本協定,達成協議後各自在立法會進行立法。這做法跟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豁區訂立移交逃犯等刑事司法互助的工作進程是一致的,並沒有不同。
談及政改諮詢時,袁國強重申,當局希望在諮詢期中盡量聆聽意見,不會具體回應個別方案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