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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澄清「B 計劃」言論

2014年03月19日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明,今日政改諮詢早餐會上,只就2017年倘若未能普選行政長官而面對的情況,作出客觀陳述,並沒使用「B 計劃」或「A 計劃」等字眼。



林鄭月娥會見傳媒時說,郭家麒議員指她和中聯辦法律部劉新魁部長在會上發言,表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不論如何,社會都要接受,別無「B 計劃」,有關言論不盡不實。為免影響未來早餐會的氣氛,她必須澄清。

 

她表示,會上回應提問時她陳述客觀事實,指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是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而普選時間表則源於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決定。

 

她說,2007年的決定指,若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未能作出普選的修訂,則會沿用上一屆即2012年的選舉辦法,而該決定並無規範2017年後每屆行政長官的選舉如何進行。客觀而言,2017年如未能普選行政長官,整個政改「五步曲」須重新啟動,目前難以確定何時能落實普選時間表。

 

林鄭月娥重申,中央和特區政府與香港廣大市民,均希望按基本法最終目標和2007年人大常委會的時間表,於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特區政府致力構建平台,包括早前的晩宴、目前的早餐會和下月的上海之行,希望透過更深入的交流和溝通,求同存異、凝聚共識,達致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