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需求推算已涵蓋投資需求
2013年09月06日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推算,未來10年的房屋需求是449,700個單位,因而有47萬個單位的總房屋供應目標。委員會秘書處澄清,就純粹以投資為目的而持有單位,並且不會把單位流回租賃或銷售市場的需求而言,投資需求已被涵蓋於推算中。
秘書處今天(9月6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大部分為投資目的而購入的單位,最終會流回銷售或租賃市場,從而有助滿足實質房屋需求。因此,若簡單地將投資需求計算在內,會高估房屋需求。政府很難區別實質房屋需求和投資需求,因大多數真正自住的買家會視其物業為人生最重要的投資。
至於在推算時有否考慮現租住私樓單位但又希望真正置業的住戶,和推算所得的需求數字與1998年的推算相比,是否有所低估的問題,督導委員會認為,房屋需求定義為在長遠而言,要讓每個住戶均居於適切居所而需建造的新房屋單位的總數,所以假設已有適切居所的住戶並不會產生新增的房屋淨需求。
因此,如果現時已租住一間適切的私營房屋單位的住戶有意租住或購買另一單位居住,除非當中涉及住戶數目淨增長,例如現有住戶分戶,否則這只會被視作在現有房屋單位存量中不同單位之間的搬遷,而不構成對新增房屋單位的需求。
秘書處指出,委員會採用的推算方法和結果,不應與之前長遠房屋策略中採用的推算方法和結果直接比較,因為它們都是分別採用不同方法,並且在參考當時的房屋環境後制定的。督導委員會認為目前的方法最能反映我們現時面對的環境,並應能提供一個客觀基礎,以評估長遠房屋需求。
就有關在推算時有否考慮由於現時物業價格高企,因而未能負擔自置單位的住戶被壓抑的房屋需求的問題,秘書處指出,委員會亦已利用計量經濟模型分析不同經濟及房屋市場狀況下住戶組成情況的轉變,和所需的房屋單位數目。
至於有意見指出,只有部分分間樓宇單位被涵蓋在推算中,「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的數目因而被低估,委書處澄清,督導委員會已就「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採納一個最寬鬆的定義,以確保所採用的數字能就居住在這些環境的住戶數目,提供一個最佳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