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就《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指多名議員在會上的發言反映他們對草案有誤解,必須澄清。
蘇錦樑表示,不同意有議員指草案通過後市民容易觸犯侵權罪行,因為修訂使條例更清晰,訴訟機會自會減少。他又指能平衡版權擁有人、使用者和中介平台的不同權益,能促進知識流通和創意。
他說,現時修訂草案已包含不同持份者的權益,取得良好平衡,其他修訂會在下一輪諮詢再處理。
蘇錦樑又澄清,修訂條例不會將民事罪行變刑事罪行,海關不會主動執法,需由版權擁有人提供資料,海關才可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