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布行政長官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就選舉開支限額、選舉廣告、競選廣播、傳媒報道等諮詢公眾兩星期,正式指引年底公布。
行政長官選舉明年3月26日舉行,選管會主席馮驊今日在記者會公布建議指引。他表示,選管會以現行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為基礎,進行適當修訂,旨在令各項選舉活動指引一致。
根據《選舉開支最高限額(行政長官選舉)規例》,選舉開支限額由1,300萬元修訂至1,570萬元。
選舉廣告方面,建議指引提醒候選人和網民選舉廣告的法定定義廣泛,涵蓋意圖為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而以任何形式公開發布的信息,包括通過互聯網例如網站、社交網絡等發布的信息。
馮驊補充說,市民如只提出個人意見,在互聯網分享或轉載候選人選舉宣傳,而並無意圖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則有關分享、轉載或發表意見通常不會被理解為發布選舉廣告。
其他修訂項目包括提醒候選人尊重選民私隱,拉票時應採取適當措施,以免泄漏聯絡資料如個人電郵地址,傳媒應公平和平等對待所有候選人。
市民可以郵寄(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管會秘書處)、傳真(2511 1682)或電郵發表意見,6月26日截止。
選管會周四晚上7時30分至9時在香港鰂魚涌基利路1號鰂魚涌社區會堂舉行公眾諮詢大會。
建議指引可於選管會網站下載,或於選舉事務處及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查詢致電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