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宣布,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來屆行政長官選舉明年3月26日舉行,選舉日期今日刊憲。
根據有關條文,該空缺行將出現的95日內的首日如為星期日,該選舉的投票日為該星期日;若該日不是星期日,投票日期為緊接該段期間開始前的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