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基礎討論政改
2014年03月14日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她早前與律政司司長在報章撰文,解釋政改工作的法律基礎非常重要,希望討論回歸基本法相關條文。在這些法律基礎下,各界仍可討論很多實在的課題,包括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其民主程序。
林鄭月娥今日向傳媒說,政改諮詢已到最後階段,政府堅持以公開、兼聽、務實態度與各界討論政改議題,例如提委會人數、選民基礎、民主程序和候選人數目等。未來個多月探討這些議題的空間不受個別人士的言論影響,大家不應放棄機會。
她說,政改諮詢展開以來,不少泛民議員希望可與中央負責政改的官員會面交流,以掌握彼此立場。中央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到上海訪問是難得的機會,相信屆時將安排中央負責基本法和政改的官員與議員會面。她呼籲立法會議員參加,行政長官亦樂意為議員反映具體行程的建議。
被問及日後修改普選行政長官方法時,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政治體制設計有四個重要原則,包括根據本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等。因此,達致行政長官選普選後,如本港實際情況有變,相信仍可探討根據循序漸進原則,作出改善。
她又說,諮詢進入最後階段,社會人士的討論與意見越來越具體和豐富,政府的立場是由行政長官和政改諮詢三人小組負責表達,希望市民能分辨個人意見與官方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