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源:行會按基本法要求運作
2013年05月27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行政會議的組成、職能和運作在《基本法》有所規定,政府會在此基礎上,繼續聆聽大家的意見。行政長官辦公室一直負責行政會議申報制度的管理,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亦指,現時根據特別項目作出具體申報,是恆之有效的制度。
譚志源今天(5月27日)會見傳媒時說,回歸後,行政會議一直按照《基本法》和本地法例的要求運作,近日社會有個別人士提議要作出檢視,行政長官辦公室已作出回應,願意聆聽各方面的意見,他希望有建議的人士,可以較具體地闡述建議,相信政府會繼續聆聽意見。
譚志源又指,由李國能擔任主席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檢討過包括問責官員的申報和債務等事宜,報告的結論是現時根據特別項目作具體申報,是恆之有效的制度,看不到有需要作出常規性的申報,譚志源相信委員會見詳細參考各方因素後作出結論,目前主要官員或行政會議成員的申報制度,也是按報告的內容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