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尊重執法機關做事程序
2013年05月24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說,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休假是否需要設期限,原則是要尊重執法機關做事程序,政府不想設期限,令執法機關太倉促做事,過去和現在的做法都是這樣的。至於日後會否有更好的制度,他很願意聽大家的意見。
梁振英今天(5月24日)向傳媒表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因為被執法機關調查而需要休假暫停履行職務,是否需要有休假的期限,原則是要尊重執法機關做事的程序。他相信,執法機關想盡快能夠作出是否需要作出檢控的決定,而當事人更希望調查盡快有結果,所以本着這些原則,讓有關非官守成員暫時休假。他亦願意聽社會上方方面面的好的意見。
他說,行會非官守成員因這種事需要休假,在本屆政府上任前都發生過,主要做法是他不履行職務、不收開會文件,亦不支任何津貼,即是在期間完全不會收取政府任何款項。
梁振英說,目前警方正調查商品交易所,所以他不應該評論,但宗旨十分清楚,就是他與政府和執法部門,一定會不偏不倚去秉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