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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4日

量力而為  助川重建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

     四川大地震是建國以來破壞性最強的地震,近70,000人遇難,受災人數超過4,600萬人。整個重建工作需時數年,初步估計需要10,000億元人民幣,用以重建,包括:450萬套住屋、1,800萬平方米校舍、11,000個�生機構,及27,000公里的道路。

 

     今次四川地震,我們再次展現血濃於水的情誼,出錢出力,贏得內地同胞的高度評價;這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也為災區人民重建家園,注入了強心針。

 

     最近,對於香港在四川重建方面應該扮演什麼角色,我聽到兩種意見。有人認為,在香港最困難的時候,中央政府都即時伸出援手,內地同胞也一直非常支持香港,現在我們對四川重建,應該有所貢獻。

 

     也有人認為,目前我們急需解決的是本地的社會民生問題。兩種意見都有道理,彼此並無矛盾。

 

無礙改善經濟民生

 

     當前,我們的確面對外圍經濟不明朗的因素,通脹重臨,對社會各階層,特別是弱勢社群,造成一定的生活壓力。特區政府對此絕不敢掉以輕心;行政長官已清楚表明,未來我們的工作重點,將放在民生事務。

 

     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千方百計紓緩民困。因此,我必須強調,協助四川重建,絕對不會影響政府對改善香港經濟民生的承擔。

 

     至於如何參與重建工作,經過與中央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商討,我們認為香港可以在4方面參與:

 

•在四川省嚴重受災縣,協助重建公共設施,例如學校、醫院、殘疾人復康中心、敬老院、孤兒院、婦幼保健院等設施,包括在受災較嚴重的縣市,以項目的形式,分階段協助重建這些設施,其中重點是醫院和學校;

 

•重點援助四川省災區的基建,包括道路、橋樑等項目;

 

•協助重建臥龍大熊貓保育區;以及

 

•在災後支援方面,例如醫療和復康服務,情緒支援和輔導服務,專業培訓等,可以按災區的實際需要,提供協助。

 

落實項目紓災緩困

 

     在參與重建時,我們希望有數個大原則:

 

•不影響改善香港經濟民生的工作;

 

•「政府牽頭,全民參與」;重建工作爭分奪秒,政府牽頭是為了與中央和四川方面能高效地溝通、協調,令項目落實更順暢;全民參與是凝聚社會力量,讓香港的民間團體和每個市民,都有機會為重建工作,作出貢獻,讓我們的專業團體和非政府機構發揮所長,協助落實重建項目;

 

•量力而為,穩步推進;以及

 

•要有充分的透明度和嚴謹的監察機制,確保項目質量過關,每分每毫都要用得其所、用得到位,讓災民直接受惠。

 

     初步估計,特區參與重建的時間約3 - 5年;重建項目越早動工完成,越能紓緩災區人民的迫切需要。

 

     我們有需要盡早作好準備,及早落實香港參與重建的方案,撥出啟動資金,好讓香港的專業和非政府機構,及時了解特區政府支援重建的政策和方向,考慮如何參與。

 

整體承擔不逾百億

 

     因此,我們建議,在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下成立「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作為收取香港特區政府撥款和民間捐款的平台。

 

     首階段我們建議向財委會申請,開立為數20億元的承擔額,注入基金,並同時收集民間捐款,支持重建工作。

 

     我們會量力而為,穩步推進;在注入20億元後,會視乎基金使用的情況、民間捐款的數額、重建工作的項目預算、進度和需要等因素,決定進一步融資的需要,然後分階段向財委會申請撥款。

 

     初步估計,香港整體承擔不應超過100億元,而在計算私人機構及民間捐款後,公帑的承擔會少於100億元。

 

     為了更有效統籌特區參與重建的工作,政府將與四川省組成「災後重建川港聯絡協調小組」,落實香港特區參與災後重建的具體項目。

 

     我們已成立由我主持的「香港特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督導委員會」,成員包括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首長,負責督導和統籌特區政府支援重建的工作,聯繫內地相關對口部門。

 

     督導委員會將設立5個專注工程、醫療、民政、社會工作、教育的專門工作小組,以「政府牽頭,全民參與」的方式,凝聚社會各界的力量,推進個別專項的統籌和執行。

 

     各工作小組會由相關的政策局牽頭,成員可按需要包括政府有關部門、非官方人士,例如有關界別的專業人士或機構代表。

 

引入管理經驗技術

 

     在具體項目的執行方面,考慮到有關支援工作涉及的工作量和專業技術要求,我們希望盡量利用本港一些有組織和規模的專業團體和非政府機構,承擔落實具體項目。

 

     為確保基建和設施項目的質量,我們建議引入香港的規劃和管理經驗、專業技術,以及項目監督和驗收的安排。由香港特區政府斥資的重建項目,都應參考下列原則:

 

•有明確的項目清單,表明工程的地點、規模、範圍、預算費用和受惠人數等;

 

•技術標準要符合內地法規,有適當的監察機制;

 

•撥款的發放,將參考本港按工程進度的做法,但會較靈活地滿足啟動工程所需的前期撥款。

 

加強監察基金運用

 

     在增加基金運用的透明度和加強監察方面,我們有以下的建議:

 

•定期發布基建和設施工程項目的資料和進度;

 

•定期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匯報最新的工作進度和基金運作情況;

 

•如果督導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委託或資助非政府機構,協助推行個別重建項目,有關機構須每年向工作小組,提交獨立核數師報告及工作進度報告;並要與四川省相關部門或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及依照內地相關法規和監管程序推展工作。

 

     督導委員會會與四川省的監管部門維持緊密聯繫,確保有關的工作項目嚴格遵守內地相關的監管制度;

 

•按照《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條例》的規定,法團經審計的賬目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以及法團的基金管理報告,須呈交立法會;日後有關報告會包括重建工作信託基金的審計賬目。

 

(以上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714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簡報會上的發言全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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