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法例,淫褻和不雅物品包括含有暴力、腐化或可厭成分的物品。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將物品分成3類,除了第1類因不含淫褻或不雅成分而不受管制外,條例規定第2類,即不雅物品,只准向成年人發布,以及完全禁止發布第3類,即淫褻物品。
影視處是負責執行該法例的部門之一,當影視處發現懷疑違反法例的物品後,會把物品送交隸屬司法機構的淫褻物品審裁處,讓審裁處評定類別。
現時審裁處由1位主審裁判官及兩名審裁委員組成,審裁委員則從約300名市民組成的審裁委員小組經抽籤挑選出來。
須徵詢律政司意見
換句話說,影視處負責執行法例,審裁處則評定物品類別。我年初出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不久,便到訪影視處,了解該處日常的運作。
我也要求影視處的同事在有需要時,積極考慮根據法例規定,向司法機構要求重新評定物品的類別和就刑罰提出上訴。當然,在作出決定前,影視處要一如既往,徵詢律政司的意見。
由今年1月至今,影視處把14件懷疑違反法例的娛樂雜誌圖片和文章,送交審裁處評定類別,審裁處評定其中4件為不雅物品。
根據法例,影視處可要求審裁處進行全面聆訊,以覆核物品的暫定類別。在這段期間,影視處曾就 3件物品要求審裁處展開全面聆訊。其實,除了政府加強執法外,社會輿論也非常重要。
不良意識充斥市面
最近1宗「我最想非禮女藝人」的網上投票事件,令到香港很多婦女團體及市民大眾感到非常憤怒。廣管局也迅速回應投訴,對有關電台施加罰款及指令電台作出公開道歉聲明。
事實上,香港有很多團體非常關注現時不少淫褻不雅或意識不良的娛樂雜誌充斥市面,荼毒青少年。
數天前,我與多個團體的代表會面,交流這方面的意見。有團體向我建議一些增強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方案,並要求影視處增強執法的透明度。
我已向他們承諾,將考慮現時的法例是否需要修改、改善執法成效和考慮容許更多市民參與評定類別過程。
今年稍後展開民調
影視處部分執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資料已上載其網頁,讓社會人士更清楚地了解有關工作。
影視處也計劃今年稍後,就公眾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執行展開民意調查,以供淫褻物品審裁處參考。我們會公開調查結果。
政府和家長,都有責任保護我們的下一代,讓他們免受不良刊物荼毒。我希望,我們香港的家長,不要一邊�一邊買,以實際行動杯葛這些不良的雜誌。
(以上是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7月15日在香港電台發表的《香港家書》全文摘要)